根据《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的通知》(鲁民函〔2023〕4号)有关规定,现确定威海市社会福利中心(二期)享受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的情况,并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如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,可在5日内(截止2月19日)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反映(联系电话:5895587;电子邮箱:mz_flk@wh.shandong.cn)。
附件: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受理情况表.xlsx